海南上调建筑人工单价
明年1月1日起,海南省建筑综合人工单价将提高。日前,海南省住建厅下发《关于调整建筑工人人工单价的通知》,决定对该省现行工程综合定额中的建筑工人人工单价进行调整,合理确定工程造价,维护建设工程发、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,确保安全施工和工程质量,使之符合市场实际。
根据通知要求,建筑、安装、市政、园林绿化、修缮工程定额人工单价由现行的56.03元/工日调至63.82元/工日;单独的装修装饰工程人工单价由现行最低限价60元/工日调至72元/工日。本次调整的人工单价调增部分不作为相关费用及利润的计取基数,按价差处理,只计算税金。
通知要求,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对人工单价调整有约定的,按合同约定计算;合同没有约定的,工程实际进度以2013年1月1日为时间点,此日之前完成的工作量按原标准执行,此日之后完成的工作量按本次调整后的标准执行。定额人工单价调整后,其单价仍不能满足实际工程需要的,发、承包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调整办法。
根据通知要求,建筑、安装、市政、园林绿化、修缮工程定额人工单价由现行的56.03元/工日调至63.82元/工日;单独的装修装饰工程人工单价由现行最低限价60元/工日调至72元/工日。本次调整的人工单价调增部分不作为相关费用及利润的计取基数,按价差处理,只计算税金。
通知要求,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对人工单价调整有约定的,按合同约定计算;合同没有约定的,工程实际进度以2013年1月1日为时间点,此日之前完成的工作量按原标准执行,此日之后完成的工作量按本次调整后的标准执行。定额人工单价调整后,其单价仍不能满足实际工程需要的,发、承包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调整办法。